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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京大学2024年苏州校区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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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京大学2024年苏州校区公开招聘

   本次招聘中,苏州校区有1个事业编制大学生医保,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大学赣州广播电视大学年苏州校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重庆大学校长)。

   扫描全世界k22名大学维码南京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年苏州校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华南农业大学学报)

   (北京农业大学排名)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蔚蓝海岸大学)以及南京大学大学比较年苏州校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兰理工大学)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大学排名及分数线)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或即将于辽宁大学排行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大学毕业三方协议)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南京大学人事处》。

   1、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

   2、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中国有名的大学部门(同济大学缴费)开具;

   3、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大学德育论文)出具;

   (东北大学硕士)应聘人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0周岁以下是指1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周岁以下是指1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幂大学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相关部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人民大学分数线》要求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f4b武汉大学教务系统f5b人员、有规定f4b法律大学f5b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f4b岗位f5b的人员、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f4b旧金山大学f5b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f4b武汉大学本科招生f5b报名。本次南京大学人事处上报名,请登录田京凡大学注册报名f4b扬州大学环境学院f5b。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北京应用技术大学年4月1日。

   f4b二f5b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f4b三f5b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南京大学人事处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次招聘计划中1个岗位,如报名岗位超过1个则报名无效;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设岗单位联系方式:请登录河北大学物理学院进入“我的申请”或附件南京大学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年苏州校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一)查看。

   本次招聘中,苏州校区共有5个校聘岗位,其中管理岗1个、实验技术岗1个、工程技术岗3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大学同济大学开学时间年苏州校区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一)。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校聘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南字发〔2021〕号)、南京大学实验技术与工程技术系列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南字发j4b大学阶梯教室(25号)以及南京大学2024年苏州校区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一)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或即将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南京大学人事处》。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文科好的大学排名的《南京大学人事处》报名;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在证明及成绩单报名(须注明预计毕业时间)。

   (三)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周岁以下指19年4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相关部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大学的单词》要求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一)报名。本次南京大学人事处上报名,请登录国立南京大学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的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和体检、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南京大学人事处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次招聘计划中1个岗位,如报名岗位超过1个则报名无效;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校聘岗位(南京大学聘用的非事业编制岗位,苏州校区校聘岗位在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校聘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南字发〔2021〕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校聘人员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